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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时间:2021-10-06 作者: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浏览量:

企业简介
2019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聚焦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作出集中统一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8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区国资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潮中因时而生。作为区属一级大型国有企业,区国资公司秉持“一个目标(打造具有平潭特色、现代一流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两个使命(资产守护和价值创造),三个任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国有资本提质增效),四个阶段(资源归集、资产管理、资金融通和资本运营)”的发展理念。自成立以来,区国资公司将自身成长融入国家与实验区发展战略之中,切实担负起平潭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助推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
现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展需求以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表(附件1)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0年11月16日为截止日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1月16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因疫情影响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11月16日前取得。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0年11月16日前取得。因疫情影响,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5.招聘岗位计划表个别岗位条件要求的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参加过政府组织的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帮助工作的政策项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10个岗位10人,分为中层岗位和普通岗位两大类,其中中层岗位共4个岗位4人,普通岗位共6个岗位6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注:根据《2020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网站(http://www.ptgzrc.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9日17:00至2020年11月16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简历投递邮箱的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统一压缩成一份文件夹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gzrcptfb@163.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报名者姓名,且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提供附件4《学位承诺书》扫描件)。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5)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扫描件。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待就业报到证,若还未取得报到证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他相关可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是采用引进人才招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可在2020年11月17日17:00以后查看相关网站公示公告的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申诉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12:00(受理时间:8:00~11:30,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邮件信息,后续通过邮箱发送有关打印准考证事项,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一)招聘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分为考试招聘(即考试+面试)和引进人才招聘(即面试+考察)。(详见附件1)
采用引进人才招聘的岗位: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政策要求或已经认定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引进人才的均可报名应聘。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政策相关信息详见附件7。符合招考条件的所有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采用考试招聘的岗位:除引进人才招聘岗位外,其余岗位均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达到岗位职数3:1及以上方能开考,笔试成绩排名前三的进入面试,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再做决定。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基础综合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占总考核分40%,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相关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只允许带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此次考试相关用具,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置于关闭状态,并放到指定位置,保持考场安静。
2.为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前,需现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

3.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需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完成实名认证,通过首页“八闽健康码”进入服务,随后点击“去生成”即可实时生成二维码,二维码颜色为绿色,表示该居民健康状况核验通过,允许进入考场;二维码颜色为橙色,表示该居民健康状况核验不通过,无法进入考场)。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5)。
4.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弄虚作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符合标准的人员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
(六)总成绩计分标准
1.采用引进人才招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采用考试招聘的岗位:总成绩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作为最终分数;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背景调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真实工作履历进行核实是否与所提供的简历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其中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职务、工作内容、项目经验、个人奖惩情况等。调查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信息造假、工作简历不实、个人道德品质有不良记录、在原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济、劳动纠纷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体检
1.各岗位参加招聘人员根据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要求人数1:1进行体检。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录用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费用待入职后由国资公司报销。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
在测评成绩、资格复审、体检和背调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网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区国资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公司与其签订三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规定参照区国资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岗位或职级。
十、薪酬福利与人才政策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提供五险一金、体检、工会福利(节日慰问品、文体健身、工会集体活动等)、异地住房补贴、餐补等,具体以公司相关制度为准,并公司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成长平台和晋升渠道。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政策: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标准的,按人才类别可享受生活津贴、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子女入学等方面待遇。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7,也可登陆中国平潭网进行了解。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经征求报考者同意后,招聘小组可以根据报考情况,对报考者的岗位进行调剂。
(二)如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签署书面声明),则在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不合格的,则在该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网站(http://www.ptgzrc.com/)、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及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接受联系,造成的后果有报考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按平潭综合实验区国资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考生对招聘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与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591-38716599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3.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4.学位承诺书
5.核酸检测机构查询
6.疫情防控承诺书
7.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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