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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公告】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时间:2021-10-06 作者: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法律顾问。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2、具备律师资格证的执业律师人数在15人以上(以通过2020年年检的人数为准),其中至少3名律师具有5年以上从事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具有立法工作经验、在行政法领域具有较高研究能力的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2018-2020年度)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应具备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全日制法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连续执业时间满5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执业担任市场法律顾问律师1名,聘期时间为2年。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重大决策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
2、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
3、参与起草、审查、修改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相关的合同、协议,并从法律角度提供书面审查、修改意见或建议;
4、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提供专题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或法律培训活动;
5、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处置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纠纷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
6、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7、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委托的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同时,法律顾问还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服务对象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有损服务对象利益或形象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根据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2、远程服务。根据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的要求,对相关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3、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的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意见书。
五、法律顾问费用
1、由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与拟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2、顾问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
3、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需要兼职法律顾问代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计费,相关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拟聘律师事务所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其他区直行政机构同类案件的服务收费标准。
六、招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以上报价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密封一份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 17 层。
七、投递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工作日5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2月23日下午17:30。
九、开标时间、地点、中标方式
1、开标时间另定;
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会议室;
3、中标方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团队综合实力最高分者中标,中标以电话方式通知。
十、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599039609、0591—38080997。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17层。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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