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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档案信息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时间:2021-10-06 作者: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浏览量:

一、业务介绍
为存档人员提供档案信息合并服务。
二、所需材料
1.更新学历学位信息
(1)密封完整并加盖材料制作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学籍档案;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3)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仅添加学位材料时,①档案中已有相应学历学籍档案,须提供学位审批表原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及上述第(3)点材料。②档案中无相应学历学籍档案,须提供学位学籍档案(密封完整并加盖材料制作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及上述第(3)点材料。
2.更新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评审)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
3.更新简历信息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2)如遇2份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交叉,应提供前1份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4.更新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等基本信息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户口本、身份证、护照、双方结婚证等材料之一)及复印件;
(2)若法定身份证件无法证明该事项,应由相关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填写并档表格;
2.窗口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填写接收表格,更新相应档案信息。

友情提示
1.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均为原件,注明“复印件”的材料请出示原件核对。
2.上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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