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事委托代理企业及代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及我单位档案工作的安排,为加强对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在2020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地收集归档,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人事委托代理企业有关归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归档内容是2020年度考核表及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往年遗漏应归档的档案材料。
二、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二)委托办理需提供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归档材料。
三、其他
在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591-38089991。
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