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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借)阅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时间:2021-10-06 作者:福建省国资人才平潭分部 浏览量:

一、业务介绍
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服务。

二、所需材料
1.档案查阅所需材料

(1)查档单位开具的查档介绍信(申明查阅事由、查阅人2名);
(2)查档介绍信指派的查阅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注:
(1)查阅人2名,应为查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一般均为党员;
(2)如需查阅纸质档案,请务必提前预约。
2.档案借阅所需材料(仅限于办理社保、医保需要)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社、医保中心开具的借档函。
三、办理流程
1.档案查阅(仅限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查阅存档人员档案)
(1)查阅人填写《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在查阅登记本登记查阅的档案号、姓名、事由、查阅时间等信息,并由查阅人员签字确认;
(4)查阅人在指定阅档区按规定查阅;
(5)查阅完毕将档案归还工作人员入库。
2.档案借阅
(1)当事人填写《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档案借出有关手续。
注:
(1)该业务必须由本人办理;
(2)借出未归还的档案,如需再次借出,须待档案转回我单位后方能再次办理借出手续。

友情提示
1.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均为原件,注明“复印件”的材料请出示原件核对。
2.上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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